2006-12-10 17:20:27 浏览:
《澳门梦想之城赌场》
一、绪言
中学德育大纲反映了党和国家对中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的基本要求,它是中学德育工作的依据,也是各级教育部门对学校德育实行科学管理的指南。
中学德育工作,是关系到能否把中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的一项战略任务。制定中学德育大纲的目的,是为了有计划地加强和改革中学德育工作,使学校与家庭、社会各方面一起,按照明确的德育培养目标,区别不同的教育阶段,分清内容的层次和要求,利用多种有效途径,形成强大的统一的教育合力,逐步实现德育工作科学化、序列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德育的整体效果。
制定本大纲遵循的指导原则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基本路线为依据,适应我国大力发展生产力、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改革开放的需要适应建设民主政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在继承学校德育优良传统基础上对德育工作进行整体改革;从中学生的实际出发,重视基本道德、基本观点、基础文明行为的教育和养成,重视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坚持实践的观点,引导学生适应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社会环境,并做到知行统一;加强学校德育的科学研究,在改革中探索新形势下中学德育工作的新路子。
本大纲的内容包括中学德育的培养目标、中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中学德育的途径、学生品德的评定、实施德育大纲的领导和管理等五个部分。实施中学德育大纲,是一项整体工程,要充分发挥广大中学教育工作者和家长、社会各方面和积极性和创造性,协调一致,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
二、德育目标
德育目标是中学德育大纲的核心部分,德育内容的确定、德育途径方法的选择、学生品德的评定以及德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都要致力于德育目标的实现。本大纲德育目标是依据绪言提出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面向共产主义的未来,从当前中学的实际出发而科学地制定的。
中学德育目标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等方面。通过中学阶段的教育,使学生达到以下目标:热爱祖国,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初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具有诚实正直、自尊自强、勤劳勇敢、开拓进取等品质和一定的道德判断能力及自我教育能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一)初中阶段德育目标的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关心家乡建设;有民族自豪感、自尊心。
懂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了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常识;初步具有惜时守信、重视质量、讲求效益、优质服质等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
有基本的民主与法制的观念,知法、守法。
立志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而学习,正确对待升学和就业,初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和陈陋习俗。
2.道德行为方面的基本要求;
尊重、关心他人,爱护、帮助他人。
热爱班级和学校集体,爱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劳动,初步养成劳动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养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品质。
3.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
养成诚实正直、积极向上、自尊自强的品质。
具有初步的分辩是非等能力。
(二)高中阶段德育目标的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的基本要求: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形势,具有与祖国休戚与共的感情。
有振兴中华,建设家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把个人前途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结合起来。
进一步树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注相适应的价值观念、竞争观念和改革、开放的意识。
初步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社会现象。
2.道德行为方面的基本要求:
具有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树立劳动观点,有良好的劳动习惯、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
遵守公民道德;懂得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交往礼仪。
3.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
形成坚毅勇敢不怕困难、敢于创新的品格。
对不良影响有一定识别能力和抵制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等能力。
三、德育的基本内容
(一)初中阶段的基本内容:
1.初步的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
初步的社会发展规律的教育。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常识的教育。
2.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际主义教育:
国家观念的教育。
热爱祖国河山、文化、人民以及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教育。
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的教育。
尊重兄弟民族,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热爱和平,同各国人民友好交往的教育。
3.理想教育:
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教育。
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学习的学习目的教育。
4.道德教育:
《澳门梦想之城官网》的教育和训练。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教育。
公民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
热爱集体,维护集体利益的教育。
初步的职业道德教育。
5.劳动教育:
热爱劳动和勤劳致富的教育。
尊重劳动人民的教育。
勤劳俭朴和珍惜劳动成果的教育。
6.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初步的民主和法制观念教育以及宪法、刑法等法律知识教育。
自由和纪律的关系的教育。
《澳门梦想之城赌场》的教育。
7.身心卫生与个性发展教育:
青春期心理卫生和性道德教育;男女同学真诚友谊的教育。
良好意志品格和审美情趣培养的教育。
升学与就业的指导。
(二)高中阶段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
初步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
经济常识教育。
政治常识教育。
2.爱国主义教育:
为祖国富强、人民富裕贡献青春的教育。
正确认识中华民族思想文化优良传统,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影响的教育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教育。
遵守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教育。
3.国际主义教育:
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及热爱和平教育。
发展各国人民之间友好合作的教育。
献身人类进步事业教育。
4.理想教育:
进一步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
立志成才教育。
5.道德教育:
社会主义社会人际关系的教育。
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和交往礼仪的教育。
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教育。
职业道德教育。
提倡共产主义精神的教育。
6.劳动教育:
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与社会实践指导。
社会主义劳动态度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教育。
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教育
7.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教育。
进一步的法制与纪律教育。
8.身心卫生与个性发展教育:
继续进行青春期教育。
加强心理保健指导。
加强良好意志性格的教育。
除对高中、初中各年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良好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等以上各系列内容的教育外,还要随着经济、政治形势发展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进行形势任务和时事政策等教育;结合纪念重大节日以及班、年级教育主题的需要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结合有关学科和各种课外活动进行审美教育。总之,要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的特点和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综合的系统的经常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
四、德育大纲的实施途径
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性格心理素质等教育,学校必须与家庭、社会密切合作并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德育各个途径均应以《澳门梦想之城赌场》为指导,发挥各自的功能,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其同完成德育任务。
(一)思想政治课
思想政治课是向学生较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思想品德和政治教育的一门课程,在诸途径中居于特殊重要地位。它以课堂教学为主要形式,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理论观点和社会科学基础知识武装学生,逐步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认识能力,培养他们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
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方法应适合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和社会实际,避免空洞说教、简单灌输。
(二)其他各科教学
各科教学是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途径,它对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科教师均要教书育人,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和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把德育大纲的贯彻实施,看作是各科教师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日常教学中,要注意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动机、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良好的学风与意志品格。
各科教学,特别是文科教学,应结合学科特点,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共同理想教育。理科教学要注意培养学生实事求是、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帮助学生学习和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些基本观点。艺术课程要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点。
(三)班主任工作
班级是进行德育的基层单位。班主任工作是进行日常思想品德教育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的最重要途径。班主任要根据《澳门梦想之城赌场》内容要求,结合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活动,要加强班级管理,组织和建设班级集体,做好个别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班风。班主任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他们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还要协调本班各教师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的联系。
(四)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
团、队、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组织,是学校德育工作中一支最有生气的力量。团、队、学生会应根据各自任务和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组织作用,通过健康有益、生动活泼的活动把广大青少年吸引到自己周围,配合学校落实德育大纲的各项要求,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良好的道德风尚,继承革命传统,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五)劳动与社会实践
劳动与社会实践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
学生的劳动观点、劳动习惯与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只有在劳动实践中才能逐步形成。要指导学生学会自我服务性劳动和必要的家务劳动,组织学生参加一定的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在劳动中切实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同时,还要积极组织学生参观、访问、社会调查、参加社会服务和军训等实践活动,使学生开阔眼界、了解社会、增长才干,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六)课外活动
课外活动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的一条重要途径。学校和班级应有计划地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娱、体育等活动(包括课外兴趣小组和各种竞赛活动),通过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扩展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培养学生的良好思想品质、意志性格和生活情趣,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
(七)校外教育
校外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阵地,教育部门要建立校外教育的指导机构,并根据德育大纲的要求,有计划地建设与校内德育相配套的校外教育基地和场所。学校要主动与少年宫(家)、儿童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校外教育单建立联系,充分利用这些专门场所和教育设施,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在活动中进行教育。
(八)家庭教育
家庭对学生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形成有着重要的潜移默化作用,家庭教育是贯彻德育要求的重要渠道。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日益增加。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建立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密切与家长的联系,指导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要帮助家长增强对德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家长了解学校对学生的德育要求,争取家长与学校教育的良好配合。了解学校对学生的德育要求,争取家长与学校教育的良好配合。
(九)社会教育
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发挥社会环境的积极作用,对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意义。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社区各种教育力量,如:和附近街道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工厂、商店、部队、机关建立固定联系,逐步建立学校与社会相互协作的教育形式,聘请各行业的先进模范人物、离退休干部、退休工人、校友等担任校外辅导员,形成社会教育网络。
学校要重视各种社会信息对学生的影响,大力加强书刊阅读指导,选择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书籍、电影、电视、音像、文娱节目等,对学生进行生动形象的思想品德教育。可与老前辈、战斗英雄、改革带头人、劳动模范、科学家等建立联系,发挥他们对学生的榜样教育作用,并要积极争取社会团体和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共同创造全社会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新风尚。
五、学生品德的评定
对中学生品德进行评定是中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定,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促使学生不断进步,并检查德育工作的情况,促进德育工作水平的提高。品德评定的基本方法是写操行评语和评定操行等级。
(一)评定的内容与标准
学生品德评定内容与标准以《澳门梦想之城赌场》规定的教育目标、要求、内容和《澳门梦想之城赌场》、《澳门梦想之城官网》为依据。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不同年级学生在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规定,制订具体标准。
根据初、高中学生在以上内容诸方面的表现,中学生的操行等级可分别评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优秀: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都做得好,或在某些方面有突出好的表现。
良好: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基本能做到。
及格:对评定内容规定的大部分基本做到,或在某些方面做得不好,有严重缺点,或虽有错误,但已改正。
不及格:对评定内容规定大部分不能做到,或在某些方面有严重错误,或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且不接受教育,无改正表现。
(二)评定的原则与方法: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评定内容的基本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实事求是地分析学生优缺点,防止片面性。
2.实行民主评定的方法。即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在考核评价中的作用,又要实行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并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的意见既要尊重又要引导,防止压制民主或放任自流。
3.操行评语由班主任负责,在学生个人小结和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写出。每一学期末,班主任对学生个人小结、小组评议签署意见,学年末写出评语。在评语中要指出优点、缺点、努力方向,以表扬为主。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或处分未撤消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均应如实写在评语中。对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其事迹和表彰情况也应写在评语中。
操行等级由班主任在征求学生和任课教师意见基础上评定。学期未初评。具体办法由各地自定,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
(三)评定的领导与管理:
1.学校要有一名副校长分管学生品德评定工作,学生操行评为优秀、不及格者需经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或教导主任审定。
2.评定结果(包括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应通知家长,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各年级学生操行等级不及格者以试读生论处。初三、高三学生操行等级评为不及格者不予毕业,按肄业处理。初中学习成绩优良,操行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级的学生可取得免试保送高中(含职业高中)的资格。
3.凡由原校转出或毕业的学生,到新的学校或工作岗位后,一年内在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等方面有严重问题,并查明这些问题在原校时确已发现,而在操行评语中加以隐瞒的,应追究原校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严肃处理。
六、实施德育大纲的领导和管理
实施德育大纲关键在于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德育工作的领导,提高对德育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
(一)中学应有一名校长全面负责德育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教导处(德育处)或德育工作指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德育大纲的实施。其任务是:调查分析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制订实施大纲的年度、学期计划;确定和协调思想政治课,年级组、团、队、学生会等各方面的任务分工;组织和协调各教研组、各科教师的德育工作;争取家庭、社会各种教育力量的支持,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互相配合的教育网络等。
(二)年级组是实施德育大纲的重要环节。年级组应定期组织年级教师分析研究本年级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德育措施,沟通信息,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组织本年级教师共同贯彻德育大纲的要求。
(三)班主任是班级实施德育大纲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并负责对学生的品德评定。学校应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组织他们学习德育理论,总结交流经验,开展科学研究。
(四)思想政治课教学要同日常的思想品德教育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学校领导应帮助思想政治课教师了解和分析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改革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做到知行统一。
(五)各科教师、全体职工都要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校领导应建立健全贯彻德育大纲的岗位责任制,对教师、职工分别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并以此作为评价考核教师职工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准。
(六)贯彻德育大纲,既要注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应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该十分重视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在贯彻德育大纲中的作用,引导他们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学校制订德育工作计划和重要教育措施应吸收团、队、学生会代表参加,并创造条件使学生对学校领导和教师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提出建议。
(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德育大纲的领导和管理。
要有计划地培训学校的校长、教导(政教)主任、班主任和各科教师,组织他们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路线,学习教育科学理论、教育方针,使他们不断补充新知识,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掌握德育大纲的内容要求,积极参加德育工作的改革实践。
要建立健全具有活力的科学管理制度,形成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及评估的管理体系。
要注意做好社会各界对青少年教育的协调工作。
要加强德育科学研究工作,对学生思想品德的现状和发展趋向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德育科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指导德育大纲的科学实验,为实施德育大纲提供咨询。
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实施德育大纲提供劳动和社会实践基地、校外活动场所、教育资料和电化教育手段等必要的条件。
(八)在实施《澳门梦想之城赌场》的过程中,各地应注意从实际出发,既要坚持统一要求,又要因地制宜,可对《澳门梦想之城赌场》的教育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或提出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澳门梦想之城赌场》
八十年代以来,一些省、市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了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既是学生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要求的需要。《澳门梦想之城赌场》明确指出,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最近召开的全教会精神和《澳门梦想之城官网》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努力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人才素质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当代中小学生是跨世纪的一代。
他们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大多是独生子女,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竞争压力的增大、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会遇到或产生各种心理问题。有些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将会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的影响,严重的会使学生出现行为障碍或人格缺陷。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有一个和谐宽松的良好环境,而且需要帮助他们掌握调控自我,发展自我的方法与能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的教育活动;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澳门梦想之城赌场》,落实《澳门梦想之城赌场》,培养跨世纪高质量人才的重要环节。因此,对中小学生及时有效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所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级教育部门的领导和学校校长、教师、家长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这项教育工作。
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科学性、实践性很强的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3、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4、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要把教师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科学辅导与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和实施途径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一是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二是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发展自我的能力。
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可通过以下一些途径:
1、全面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在学科教学、各项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中,都应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这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
2、除与原有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及青春期教育等相关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进行外,还可利用活动课、班团队活动,举办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题讲座。对小学生也可通过组织有关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游戏、娱乐等活动,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和方法,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3、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对个别存在心理问题或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进行认真、耐心、科学的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
4、建立学校和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沟通的渠道,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引导和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以良好的行为、正确的方式去影响和教育子女。
心理健康教育要讲求实效,把形式和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具体方式和所需时间,各地可从实际出发,自行安排。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和条件保障
搞好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是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正常、健康开展的重要条件。要积极开展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要把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列入当地和学校师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使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提高对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掌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通过培训取得证书的教师,还要有从事专职心理咨询(辅导)教师资格认证。对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达不到要求的,绝不能随意安排做专职心理咨询教师。未配备合格心理咨询教师的学校,暂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要逐步建立在校长的领导下,以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和团、队(专职共青团、少先队)干部为主体、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学校对每个教师都应提出重视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使教师树立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意识,要创设和构建一个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环境,学校的每一位教师都应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为心理健康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大中城市具备条件的中学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同时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与科学管理。特别要注重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研究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与人的全面发展和与各类学科教育的关系。
五、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计划,研究和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办法和途径,积极稳妥地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德育处或基(普)教处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应有专人负责或分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级教研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搞好心理健康教育。
已经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地方和学校,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和深入;目前还未开展教育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从2000年秋季开学起,大中城市有条件的中小学要逐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小城镇及农村的中小学也要从实际出发,逐步创造条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部将制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设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委员会,委托部分地区和高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全面研究与实验,以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
六、当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心理健康教育尽管在一些地区已进行了十多年的研究与实践,也取得了很好的经验,但发展很不平衡。目前就全国而言,这项工作还是刚刚起步,相当多的学校从思想认识、师资水平到必要的条件还难以适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
因此,各地既要积极创造条件,又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开展这项教育。可在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不能一哄而起。
2、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工作有密切的联系,但不能用德育工作来代替,也不能取代德育工作。不能把学生的心理问题简单归结为思想品德问题。要注意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医学化和学科化的倾向。不能把心理健康教育搞成心理学知识的传授和心理学理论的教育。除了教师辅导参考用书外,不要编印学生用教材,更不能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材。
3、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要谨慎使用测试量表或其它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量。所用量表和测试手段一定要科学,不能简单靠量表测试结果下结论。对心理测试的结果、学生的心理问题要严格保密。
《澳门梦想之城官网》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校内环境及所处周围环境的管理。
第三条 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应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第四条
在学校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校长工作的重要职责。校长应该负责将校园环境建设列入工作计划,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状况列为对校长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条 校园内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和生产劳动区等布局应合理,避免相互干扰。学校校舍应坚固、适用,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
学校校园要绿化、美化。
第六条 学校要形成方向正确、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 教师要模范执行《澳门梦想之城官网》,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和训练学生。
第七条 校长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停课参加社会活动。
第八条 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 国旗要合乎规定,无破损、无污迹、旗杆直立,位置适宜。
第九条 学校要按规定悬挂领袖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张贴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板报、阅报栏、供展览用橱窗,开辟图书室、阅览室、团、队活动室和教育展览室。
第十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不允许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
第十一条 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决抵制赌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
第十二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
第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体育、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财务、档案、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
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 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公共卫生制度。
校园要整洁、有序。宿舍空气流通,被褥干净,物件安置有序。食堂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厕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保持清洁。
要严格执行《澳门梦想之城官网》,预防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
第十五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不允许校园周围的建筑影响学校教室采光、通风。对已经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设立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对已经造成危害和影响的,应要求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或搬迁。
第十六条 执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所属地域内放牧、种植作物、打场、堆物、取土、采石。严禁在校园内建造、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应依具体情况,按以下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属学校行政管理不当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一定影响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提请政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属工商管理范畴的,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有关法规处理。
(三)属民事范畴的,提请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对构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认真执行和维护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澳门梦想之城官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 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 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 体育课教学
第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 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 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 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条 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除安排有体育课、劳动课的当天外,每天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学校可根据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远足、野营和举办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
第四章 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开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
第十三条 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普通高等学校对运动水平较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第十四条 学校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普通小学校际体育竞赛在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范围内举行,普通中学校际体育竞赛在学校所在地的自治州、市范围内举行。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也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举行。
第十五条 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安排学生参加国际学生体育竞赛。
第十六条 学校体育竞赛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体育竞赛制度和规定,树立良好的赛风。
第五章 体育教师
第十七条 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除普通小学外,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女生数量配备一定比例的女体育教师。承担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任务的学校,体育教师的配备应当相应增加。
第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妥善解决体育教师的工作服装和粮食定量。
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学校对妊娠、产后的女体育教师,应当按照《澳门梦想之城赌场》给予相应的照顾。
第六章 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
第二十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有计划地逐步配齐。学校体育器材应当纳入教学仪器供应计划。新建、改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场地、器材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在学校比较密集的城镇地区,逐步建立中小学体育活动中心,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社会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应当安排一定时间免费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或者破坏体育器材、设备。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予以妥善安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年度学校教育经费时,应当安排一定数额的体育经费,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国家和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经费上应当尽可能对学校体育工作给予支持。
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支援学校体育工作。
第七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普通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应当列入督导计划。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由一位副校(院)长主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规模较大的普通中学,可以建立相应的体育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干部和管理人员。
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以及大、中学生体育协会等组织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作用。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
(二)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
(三)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四)不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粮食定量的。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高等体育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专业的体育工作不适用本条例。
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学校的学校体育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1979年10月5日发布的《澳门梦想之城官网》和《澳门梦想之城赌场》同时废止。
《澳门梦想之城官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 导。
第十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 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 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 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 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 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 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一九七九年十